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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温材料纳入全流程追溯!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质量追溯管理办法发布

2026-09-24
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质量追溯管理办法》,健全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追溯管理体系,强化重要建材全流程质量管控。该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1年12月31日。

 

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(非交通类)工程的重要建材质量追溯管理,构建起以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为基础、供应信息报送为核心要素的追溯机制,依托建材监管信息系统对重要建材的进场、检测、使用、监督等各环节信息进行记录、归集与共享,实现建材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控。

 

根据配套发布的《重要建材品类目录(2026 版)》,建筑节能保温系统(部件)和隔声材料被正式纳入重要建材管理范畴,品类覆盖保温材料(包括墙体、屋面、楼地面)、网格布、胶粘剂、抹面胶浆(抗裂砂浆)、锚栓(锚固件)、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、外墙外保温系统、外墙内保温系统、外墙自保温系统,实现保温领域核心建材追溯管理全覆盖。

 

办法明确了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追溯责任。建材供应单位须按规定完成建设工程材料备案,如实提交产品相关资料,签署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,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建材进场验收环节,施工单位须通过建材信息系统填报建材类别、规格、数量、来源等进场信息,上传产品质量证明文件;监理单位须将建材质量追溯纳入日常监理工作,对进场信息、备案状态等进行严格审核,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签署验收意见。

 

在监督管理方面,上海市、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,组织开展重要建材监督抽检。现场检测发现建材质量不合格的,施工单位须立即停止使用,同步清退同批次不合格产品;对已使用的不合格建材,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,经设计单位确认、监理单位监督实施,形成问题闭环处置。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建材供应单位,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期间暂停其相关品类建材的供应信息报送;相关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,与企业信用等级、从业人员执业记分等实施联动管理。

 

该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,将进一步压实包括保温材料在内的各类重要建材的全链条质量责任,规范建材市场秩序,从源头保障建设工程质量,助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 

信息转自: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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